受有关部门委托,根据《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》和有关法律规定,我公司对以下资产进行公开转让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转让标的:
1.兰州市工贸大厦第七层房产,建筑面积1002㎡,参考价:374.1468万元。
2.河北省保定市吉翔园小区3-2-102号一套住宅,建筑面积为82.7㎡,参考价:25万元。
二、转让方式:
经公开征集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,采取协议转让方式;经公开征集产生两个(含两个)以上意向受让方,采取公开拍卖方式。
三、受让须知:
1、公告期:2008年 11月19 日—2008年12月16 日17时
2、公告期内意向受让者须携带有关材料到甘肃省产权交易所咨询、报名、办理受让登记,并缴纳保证金20万元,经资格审查合格后,取得受让资格。未受让者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履约保证金(不计利息)。
履约保证金须于公告截止时间2008年12月16日17时前反映到省产交所指定帐户。
四、联系方式:
联系地址: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8层
网址:www.gscq.com.cn
联系人:党政 武永霞
联系电话:(0931)8405308 8482808(传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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