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金昌市财政局和有关部门的委托,我公司对以下资产公开拍卖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拍卖标的:
警用五菱微型小面包车两辆;北京吉普车两辆;微型小客货车两辆;红旗轿车壹辆;庆铃皮卡车壹辆。
二 、展示时间:公告之日起至2008年11月10日17时
三、拍卖时间:2008年11月11日14时
四、拍卖地点:金昌镍华会计师事务所三楼会议室(新华路农贸街口)
五、联系电话:0931-8430288(兰州)15309456172(金昌)
有意竞买者持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(自然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),于2008年11月11日前到我公司索取拍卖标的的详细资料,缴纳履约保证金(转账支付于拍卖前反映到帐),办理竞买登记手续,取得竞买资格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