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和《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》,经康乐县人民政府批准,康乐县国土资源局将康乐县粮食局原城关仓库18.96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进行公开拍卖出让,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- 出让宗地概况
原康乐县粮食局原城关仓库,该宗地位于县城新治街7号,四至为东邻康乐一中,南邻粮食局开发楼、常玉秀、马小华、刘建文、石国栋宅,西邻县武装部家属楼、杜志祥宅,北邻马成福、马玉明、马俊录宅、西街、马晓鹏宅、县信用联社,拍卖面积18.96亩(12642.9平方米),用途为商业、住宅用地,要求修建时建筑面积不大于2万平方米,容积率不大于1.6,建筑密度不大于30%,绿地率不大于33%。出让年限为50年。
二、竞买人范围及要求
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公司、个人及其他企业均可报名参加竞买,也可联合竞买,有意者持有关证件到康乐县国土资源局报名,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至2008年5月10日,竞买者在拍卖过程中可多次报价,报价最高者竞得。
三、拍卖时间及地点
拍卖时间:2008年5月20日上午10:00
拍卖地点:康乐县广电局三楼演播大厅
四、履约保证金:50万元,有资格的竞买者须在2008年5月17日前缴纳履约保证金(详见拍卖须知)。
五、有关拍卖正式文件自2008年4月25日起到康乐县国土资源局购买。
六、报名地址:康乐县国土资源局
联 系 人:苏广斌
联系电话:0930—4421482 13993028008 |